据香港媒体报道,天后陈慧琳(Kelly)的经理人公司Star Talent昨日入稟高院控告中国泰丰床品控股有限公司,指前年九月Kelly与对方签代言约至今年八月,酬金为七百三十三万元。但合约结束后对方未有依据合约支付所有款项,更继续在网页使用她的宣传照,要求对方支付剩余三百六十五万五千元的尾数及停止使用相关宣传品。查询时,Kelly经理人公司发言人谭先生表示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故不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