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8个月唇枪舌战,昨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京三中院),对琼瑶起诉于正作品《宫锁连城》侵害其《梅花烙》著作权案进行了宣判,判定于正向琼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从辩称致敬《红楼梦》,到质疑《梅花烙》版权归属……两位大编剧仿佛走出现实,把各自塑造成了“律政先锋”,为大家带来了一台精彩绝伦的律政剧。
【起诉】
琼瑶列举抄袭案例
于正抵赖另有借鉴
今年4月15日,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著作《梅花烙》。5月28日,琼瑶对于正等5方提起诉讼,正式走上法律维权之路。在琼瑶看来,《宫锁连城》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线角色只换了名字,关系跟《梅花烙》一模一样,她还列举了21处抄袭的关键情节,尤其指出“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细节,两部著作十分吻合。
在琼瑶“铁证如山”的证据中,于正也毫不逊色,先是巧用“一次巧合和误伤”作为解释,随后又辩解“双方艺人有合作,《宫锁连城》剧本得到琼瑶默许”作为回应。
11月16日,于正还先下手为强,辩称自己参考的是《红楼梦》,指《宫锁连城》的关键桥段大都来自民间传说、历史记载,偷龙转凤、公主下嫁等历来就有,而大构架,他其实参照的是《红楼梦》:“她指出的21处情节,在《红楼梦》中都有,(琼瑶)告了我,我才深刻意识到,我们都是按照《红楼梦》的主线来写。”他还提到,《宫锁连城》中的“狸猫换太子”是借用演员张庭欲重拍的《绝色双骄》中“偷龙转凤”的桥段。
【开庭】
琼瑶长信驳回于正观点
于正以归属权混淆视听
在12月5日,这场备受关注的侵权战终于在北京三中院开庭,对于于正提出《宫锁连城》是向《红楼梦》致敬的观点,琼瑶用一封长信进行了反驳:“于正提出的任何著作中,都没有《梅花烙》的人物关系,同时于正所列举的电视剧中,也没有像《梅花烙》和《宫锁连城》那样有对应的人物关系。”琼瑶的律师还认为,于正连《梅花烙》中的乾隆、公主、富察姓氏都抄,间隔时间也一样,并非巧合。于正方面则以《宫锁连城》比《梅花烙》人物关系更复杂作为回击。
出人意料的是,开庭当天,于正更是再放“狠招”,质疑《梅花烙》著作权并非属于琼瑶,认为琼瑶并非《梅花烙》编剧,因电视剧的编剧署名为林久愉,而且《梅花烙》版权是今年林久愉才转让给琼瑶的;更为关键的是,1992年《梅花烙》琼瑶并未做著作权登记。琼瑶律师则对此反驳,并递交林久愉的声明,但继续遭被告方面质疑。两方当事人虽都没出庭,但这一来一回的激战让大家看得紧张。
|